老的民間體育活動之一,藤球賽跟排球賽有些雷同之處,最大的差異在於是以腳部代替手部,所以又稱之為「腳踢的排球」。在緬甸地區,籐球運動亦是相當盛行,約莫700多年前的蒲甘王朝時就已出現,是當時流行的民間體育活動,籐球運動猶如中國的踢毽子活動,可以做出各式各樣巧妙、複雜的動作。 現代藤球的產生雖僅有40多年的歷史,但在泰國前教育部長科喬‧哈利對推廣藤球運動不遺餘力,因此被認為是「現代藤球運動之父」,在喬‧哈利的努力下,藤球運動在 1965 年列入東南亞地區運動會(簡稱東亞運)之正式比賽項目,並於 1990 年北京亞洲運動會(簡稱亞運)正式成為比賽項目。目前藤球運動比較興盛的國家有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緬甸、日本、韓國、大陸等國家。 大陸地區在1987年底,亞洲藤協率隊前往進行訪問性表演,才讓大陸地區開始注意到籐球這項運動。而籐球運動在台灣地區的出現更晚於其他國家,藤球協會成立於2008年,由新加坡籍的國際藤球總會秘書長凱德先生正式宣佈我國成為國際藤球總會會員國,目前國內部份大專院校及高中院所都已經開始逐漸推廣籐球運動。 |
何謂籐球運動 籐球是用籐木做成,用9~11根細藤單曾藤條編制而成的黃色空心圓球。球的周長是53厘米,直徑約12厘米,球面上有12個五角形孔,整個球體比巧固球稍小一些,也就是說,它能夠讓成人一手掌握,有一些重量,比賽中男子使用重量為170公克的特製球,女子比賽的用球為150公克,球員在接球的時候,可以用頭與胸來接控制好球,然後像曲藝師一樣身體飛快向後傾,隨之而踢,這瞬間球速可達140公里以上,力道十足,因為除了腳之外,可用前額來擊球,因此,在賽場參賽的球員通常會在前額綁條頭帶,目的也就是要保護自己頭部不要受傷。 籐球比賽的發球,是站在兩半圓的任一隊友,向站在中圈的發球者拋球,發球者要用腳發球,球需越過1.55公尺的網,落到對方線內才有效,得分方有取得發球的優勢,不過沒有發球權之爭,誰沒有按規定、或是擊球出界,對方得1分。 過程中,參賽者僅可以用頭、胸、後手肘、肩、膝蓋、腳等部位來接球及攻擊,若不小心以手及手臂去擊球,裁判就會判決對方得1分,而雙方每次攻擊或防守,只能擊3下就得把球踢到對方,這一點與排球相似,不同點是藤球1個人可以控球3次,而不像排球只有2次機會,當然,球員也可以直接回擊、還是作球給隊友來個「B式扣殺」。 依照國際藤球協會的規定,一般比賽分兩節共21分,兩隊分數如果是20比20平的時候,在25分以內,最先連續取得2分的一方為勝,但是如果兩隊在25分之內還不能決出勝負,將進行分數為15分的第三節比賽(延長賽),如果這時候雙方14比14平,最先連續贏2分的一方為勝利方。 每種運動都會衍生出各種攻、防的招式,籐球在這方面更是花招百出,各種大大小小招式加起來也有100多套,踢籐球的技巧性高,舉例來說,兩名網前球員躍起來,腳要超過1.55公尺的網,可想而知,身體必須有足夠的張力與延展性,才能呈現出一種獨特的「力與美」,像是足球技藝、排球對陣的結合體,因此常常讓觀賞者讚嘆不已,是一項充滿力與美的藝術運動項目。 |